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而遭遇投资者维权索赔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如今又有上市公司的前控股股东因为证券虚假陈述而被送上被告席。日前,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因为“证券虚假陈述”,10余中小投资者将合金投资(000633)前控股股东辽机集团送上了被告席。
除此之外,投资者诉安硕信息(300380)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而宝利国际(300135)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水渔业(000798)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兵红箭(000519)也被立案调查,三家公司将面临投资者维权索赔。
合金投资
股民索赔案获受理
“7月底,10余中小投资者将合金投资前控股股东辽机集团送上了被告席,起诉的理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后,法院很快即立案受理了投资者提起的索赔案件。”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说。
据了解,此次辽机集团被诉事发于多年前的信披违规。2016年1月16日,合金投资发布关于股东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称获知证监会对辽机集团及其董事长吴岩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截至证监会立案调查日,辽机集团是合金投资控股股东。合金投资2013年年报、2014年半年报及2014年年报报告期内,辽机集团实际控制“大连天鸿”、“大连一祥”及“武丽红”等股东,与大连天鸿、大连一祥及武丽红存在关联关系。但辽机集团并未向合金投资报告其与其他前十名股东大连一祥、大连天鸿及武丽红之间的关联关系,导致合金投资在2013年年报、2014年半年报及2014年年报中均未对前十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进行披露。此外证监会还查明,辽机集团超比例增持合金投资股票一事没有依法披露。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对辽机集团未报告与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超比例增持未报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限制期内转让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40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2013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8日买入合金投资股票,并在2016年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针对辽机集团的虚假陈述索赔。”许峰称,首批投资者从2016年开始即准备发起索赔,目前正式提交立案,总索赔金额在260万左右,后续还将继续向法院提交其他投资者的索赔材料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此前大部分索赔都是针对上市公司发起,不少投资者并没有有效注意到合金投资股票的索赔事宜,且到2018年1月初,该案的诉讼时效将会届满,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经不多。许峰也介绍,只要是虚假陈述行为人,虚假陈述证据充足,都可以成为投资者索赔的主体,此前华鑫股份大股东上海仪电集团已被众多投资者提起索赔并获得胜诉,而仪电集团涉及的违规亦是增持股票没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硕信息虚假陈述案
交换首批证据
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安硕信息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上海二中院在8月1日安排首批十六起案件进行一审证据交换。
2016年12月20日,安硕信息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安硕信息披露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信息具有较大误导性,证监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高鸣、曹丰给予警告和罚款。
原告代理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诉讼公告统计,目前全国有78位投资者起诉安硕信息,索赔总额约1800万元。
“根据首批证据交换情况,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包括:实施日和揭露日认定、因果关系认定、是否证券市场风险等因素导致原告损失、损失计算方法等,预计法院近期将安排开庭。”厉健表示,安硕信息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8月16日期间曾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5年8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三家公司面临
投资者维权索赔
2017年6月8日,宝利国际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宝利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德洪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和数额不等的罚款。
“2015年11月24日,宝利国际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其后十个交易日,股价大幅下跌近二成,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宝利国际虚假陈述受罚,根据司法解释和行政处罚等相关材料,在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宝利国际,并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而之前起诉的投资者,已有和解获赔先例,受损投资者莫错失获赔良机。
中水渔业7月3日晚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由于中水渔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构成信披违法,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万元;对吴湘峰、宗文峰、邓荣成、张光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万元。
“中水渔业由于虚假陈述将受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在2015年8月28日到2016年3月29日之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6年3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都可以提起诉讼索赔。”刘国华表示。
此外,中兵红箭同样面临投资者维权索赔的问题。2017年8月1日晚,中兵红箭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受立案调查消息影响,8月2日中兵红箭股票当日跌停,换手率高达10.23%。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8月2日前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原标题:三家上市公司将面临投资者维权索赔)